湘西州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指南(试行)第一章 总则一、为切实推动湘西州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强化我州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帮助企业建立满足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标准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满意度,扩大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助推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制定本指南。二、本指南适用于湘西州境内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创建工作。三、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推动、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 19273-2003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或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