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1. 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4) 工伤保险条例(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6)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7) 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