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本项目部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管理,规范审批领用管理程序和爆破作业的协调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等国家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指挥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火工产品的审批领用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定本办法。一、管理职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领、存、用、退、运输及施工现场临时存放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项目部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范围内的管理职责。1、物资设备部: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存、用、退、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管,根据需求计划联系民用爆炸物品购进,建立领、清、退管理档案,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物资管理台帐。2、调度室:做好爆破作业全过程协调、沟通,传递爆破作业具体时间与相关信息。3、工程部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计划的编报,对民用爆炸物品现场规范使用进行监管,对现场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对爆破作业的进行协调管理,并做好爆破清场警戒的管理检查工作。4、架子队:落实爆破人员的资质,严禁无爆破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违章操作,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