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6-18 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在总结前期爱婴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委决定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重要性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已成为国际共识和普遍要求,爱婴医院是宣传推广母乳喂养的重要阵地。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倡导下,我国创建了7300多所爱婴医院,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社会、家庭和医疗机构对母乳喂养的重视和支持。但近年来,一些爱婴医院在倡导和推动母乳喂养方面缺乏力度,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指导帮助不够,甚至个别机构出现违规行为,亟待通过爱婴医院复核等措施改进服务、加强管理。随着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对爱婴爱母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