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众意(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保障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规范集团各分公司物资申购、采买及报销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除房产工程物资以外的所有常规物资。二、申报流程:1、拟订、审批物资申购报告1.1 库存常规物资备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每月20日向库房提交次月物资(含印刷品)消耗计划(见附件1),除经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外必须按计划执行,仓库于每月25日根据物资领用及月末物资结存情况拟订次月物资采购月计划表(见附件2),经如下程序审批:仓库主管每月25日汇总确认集团公司采购经理集团公司总裁签批部门经理及店长提交物资消耗计划1.2 零散及新增物资申购: 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申购零散或新增物资,申购部门经理首先应确认库房(集团公司、房产公司库房确定为森桦苑库房)有无相应物资或相应物资有无充分备货量,新增物资申购前应查询库房是否有相应物资的替代品。确认无误后拟订相关物资采购申请表(附件3),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