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装公司管理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践行“有感领导”,落实管道局领导干部HSE管理行为守则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管道局领导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物装公司在岗担任实职的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第二章 管理原则第三条 强制性原则。行动计划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并强制推广实施。第四条 关联性原则。行动计划必须是与本人职务和岗位HSE管理内容相关的、可实现并有时限要求的个人行为。第五条 沟通性原则。制订过程要上下沟通,执行过程要定期评价,直线领导全程考核辅导。第六条 公开性原则。计划及完成情况要在网络上公开,工作效果要向大会报告,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三章 制订程序与要求第七条 行动计划必须由本人亲自编制和实施,不得由他人替代,必须事先编制,不得事后追补。第八条 行动计划编制前应充分了解和掌握管道局和公司HSE管理工作重点、所分管项目(包括安全环保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