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运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1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员工不安全行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2 定义2.1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尚未发生人身伤害的事件。2.1.1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规定的作业2.1.2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或造成他人违章作业的指挥行为。2.1.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公司除作业行为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上下班安全要求、从事与岗位活动无关并有人事伤害风险可能的行为,统称为违反劳动纪律。3 职责3.1 安环科3.1.1是部不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3.1.2组织查处不安全行为。3.1.3按月统计、分析、上报公司各类违章。3.2 各站段3.2.1负责本站段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控制、考核、登记、建档。3.2.2负责本站段不安全行为统计(见附表1)和分析,并定期汇报到安环部(每月一次)。3.2.3 负责区域内的外委、劳务的所有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