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公司矿井采区车场(甩道)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采区车场(甩道)是矿井辅助运输的“咽喉”部位,也是事故的多发地点。为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减少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矿井车场(甩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车场设计(一)有关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1)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规程第23条)2)使用绞车提升的倾斜井巷上端,必须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规程第371条)3)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规程第371条)4)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规程第371条)(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年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