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提出的评价方法。 (一)评价单元的划分重大危险源评价以危险单元作为评价对象。一般把装置的一个独立部分称为单元,并以此来划分单元。如原料供应区、反应区、吸收或洗涤区、成品或半成品贮存区、运输装卸区、废液处理区等。在一个共同厂房内的装置可以划分为一个单元;在一个共同堤坝内的全部贮罐也可划分为一个单元;散设地上的管道不作为独立的单元处理,但配管桥区例外。(二)评价模型的层次结构(三)数学模型(四)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b111的评价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七大类:1)爆炸性物质;2)气体燃烧性物质;3)液体燃烧性物质;4)固体燃烧性物质;5)自燃物质;6)遇水易燃物质;7)氧化性物质。每类物质根据其总体危险感度给出权重分;每种物质根据其与反应感度有关的理化参数值给出状态分;每一大类物质下面分若干小类,共计19个子类。权重分与状态分的乘积即危险物质事故易发性的评分值。考虑到毒物扩散的危险性,危险物质分类中将毒性物质定义为第8类危险物质。物质危险性的最大分值定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