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例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2010年)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例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A.外籍个人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B.外籍个人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C.外籍个人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D.外籍个人丁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例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