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细化量化考评标准(检修类)(2014年12月8日版)总体要求1.凡发现档案资料造假的,扣小项分数的2倍;对于不能形成有效延续的,如“一张纸台账”,应当认定为造假,或评委酌情扣分;2.评委对班组安全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和创新点,最多可给予2分的加分,但仅限于评委考评的范围,并应具体说明加分原因;3.评委考评扣分原因中,应尽量避免出现“不完善”、“需加强”等模糊字眼,遇到相关资料不完善的需要具体写明缺少项,如某地方缺少什么警示牌,否则被考评班组人员有权拒绝签字;4.评委未按照“细化量化考评标准”扣分的,被考评班组人员有权拒绝签字。5.每个班组考评时间为50分钟,考评开始40分钟内被考核班组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按照未建立、未开展的标准进行扣分;40分钟内被考核班组提交了材料,评委未考核完的项目,评委不得扣分。6.评委在按照“其他评委认为应当扣分的”标准进行扣分时,应当提前向安监局带队人员说明,并征求其意见。7.针对非当班班组无现场可检查的情况,评委可对同类型班组进行现场检查,折半进行扣分。8.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将在每次评比完后,进一步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