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热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 总 则1.1为保护城市市容市貌,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现场管理标准,统一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促进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于用绿源热力项目管理办公室所管辖的一切工程。1.3本标准引用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 2 工程施工2. 1 施工单位须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严禁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超越经营范围施工。2. 2 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2. 3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交通组织方案、施工范围、施工面积及施工时间进行组织,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核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