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通过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尽可能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员工的业绩和表现,加强并促进良好的沟通,强化团队协作,以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营造成才环境,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在岗员工;二、考核依据1、员工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以中茂地产员工月度绩效管理表为依据。 2、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月度绩效管理表为依据。三、考核程序、要求1、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每月月底28日前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中茂地产员工月度绩效管理表,月初1日前员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双方在总结上月工作的基础上,于4日前召开月度工作会议,对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打分,并结合当期工作重点,共同确定本月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设定各项目标和计划所占分值,并双方签字确认。如本月有新增工作,经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应适当调整各项目标和计划所占分值。2、绩效辅导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部门负责人和下属应就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沟通、讨论。员工应向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