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遴选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指导下,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遴选办法。第二条 奖学金种类(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二)单项奖学金;(三)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范围凡正式取得我院学籍且也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第四条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若获得2种以上奖学金(不含单项奖学金),奖金发放额度设定最高限额为5000元,但保留其获评各种奖学金的荣誉称号。第二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