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一、董事长职责:1)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 负责议定及考核公司总经理团队的责任及绩效,决定公司高阶主管的聘任、考核、薪资等;7) 公司方向、策略以及财务绩效的稽核监控;8) 确定年度经营计划、营业额及盈利目标;9)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二、监事职责:1) 检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事业部财务运营状况;对董事会负责;2) 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3) 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列席董事会会议;6) 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