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海域采砂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危害海岸工程设施安全、损害沿海群众生产利益的海上非法采砂行为,惩治妨碍海上公务执法的违法行为,保障海上生产安全,维护海上治安和正常的采砂管理秩序,切实保护我市海域海洋资源环境,构建莆田平安海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海砂开采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综合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莆田市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附成员名单),负责全市整治海上非法采砂行动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区) 、管委会和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海砂开采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二、整治范围依法对本市辖区内从事海砂开采、运输、经营行为和海岸、海洋工程项目建设的用砂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实行综合整治。三、整治措施(一)加强近岸海域执法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海上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矿产资源和损害海岸工程以及沿海群众生产设施的违法行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