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岗位职责一、电葫芦操作工、信号工岗位职责1、电葫芦操作工、信号工必须熟练掌握行车起吊、运行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可上岗。2、电葫芦操作工与信号工配合作业时,思想应高度集中,密切联系沟通,谨慎操作,必须做到令行禁止。3、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严格遵守公司、工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定期定时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润滑加油以及日常保养工作。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6、经常检查钢丝绳等的使用情况,发现偏、断丝、断股现象及时汇报,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7、电葫芦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找维修人员排除,不得影响生产。8、搞好行车清洁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第二章 操作人员守则一、 电葫芦操作工守则1、每班作业前应按表7作日常检查。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掉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4、无下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