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一、 对象确认条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 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 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二、 扶助标准1. 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2.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三、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村(居)审议乡(镇)审核公示县计生委审批县财政局核准农村商业银行打卡。咨询监督电话: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一、 对象确认条件申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 具有本市户籍;3. 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本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4.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二、 扶助标准1. 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2.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