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 总 则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我公司试生产阶段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试车安全措施以及各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事故发生,保证人员安全和按时试车成功,特制订本规定。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1.3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试生产,如公司现行有关制度与本制度发生冲突,执行本制度。1.4 试生产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1.5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1.6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2 术语和定义2.1 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设备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2.2 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