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类办公资产管理制度一、行政类办公资产分类及管理办法1、办公设施类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三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如:办公桌、会议桌、麻将桌、椅子、凳子、沙发、茶几、书柜、音响设备(含调音台、麦克风、音响)、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冰柜、空调、冰箱、床、保险柜、打印机、复印机、电脑、传真机、碎纸机、发票打印机、字画、工艺品、演讲台、电视机、VCDDVD播放机、功放、卷柜、饮水机、白板、窗帘、会议室幕布、刻录机、移动硬盘、扫描仪、电暖气、电风扇等。以上2012年以前购置的资产由企管部统一进行管理、调配、核销(2012年后新增资产由各新增资产部门、子公司自行购置、建立台账管理、调配、核销),领用部门签字,领出后由领用部门负责保管,正常磨损由企管部统一维修,人为损坏丢失由责任人按原价(未追查到责任人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赔偿。2、办公消耗类资产:(1)以下低值易耗品实行量化管理,每人每年60元,员工自行采购,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字,财务部按此标准予以核实并报销。明细:中性笔、油笔、铅笔、自动铅、订书机、起钉器、剪刀、美工刀、小刀、刀片、票夹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