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地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为切实抓好贵阳地区医院火灾预防和火灾管控,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结合贵阳地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确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贵阳地区医院、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一、行政办公区(指医院处理日常事务的结算中心、院办等行政部门办公区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明确行政办公区疏散引导员:必须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疏散引导员,确保每层楼至少有一名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一名。2、确定行政办公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将本区域内的财务室、档案室、消防控制室、保密要害部位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