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施工单位进场审核规定为加强施工单位入场条件审核,做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工作程序:施工单位进场需到工程管理部办理进场通知书,填写进场审核记录,经分公司审核备案。施工单位进场审核单见附表1。二、人员备案要求:1、监理单位人员签字,名章备案管理见附表2。2、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名章备案管理见附表3。3、施工过程中各项报表及签署的文件均与备案表一致。三、现场施工管理要求:1、认真组织学习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2、必须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建设工程管理文件、规范、图集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认真会审图纸,二者紧密结合,样板示范起步,建设安全文明、质量优良的标准化工程。3、建设单位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巡检、联检的方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按文件中的奖罚办法进行通报或奖罚,望积极给予配合。4、说明:2011年已进场的施工单位,由工程管理部将中标单位进场名录印发给各分公司及创业城项目经理部。附表1 施工单位进场审核记录工程名称创业城居住区工程14-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