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图象处理与判读规范(试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一九九九年五月遥感图象处理与判读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遥感资料在国家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应用效果和应用效率,促进遥感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遥感图像是指通过各种遥感平台和传感器获取的数据、胶片、像片等资料,除特殊说明外,本规程中特指通过地球资源卫星获取的遥感数据资料。遥感图像主要采用中分辫率(空间分辫率10m3 m)多谱段(波谱分辫率至少含可见光、近红外)卫星遥感数据,除特殊说明外,本规范中特指美国陆地卫星的TM 传感器获取的数据。遥感数据的获取应选择在主要目的因子或判读因子光谱差别较大的植被生长季节,云量一般小于5% ,最好获取与调查时间最相近的遥感图像,其时间相差一般不应超过2 年。第三条 对遥感数据要以森林植被为主体进行增强处理,必须进行几何精校正。经过处理的遥感图像数据,按标准生成数字图像或影像图。第四条 遥感图像的判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样地为单位的判读,啊一类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