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公示公告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指导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编制背景(1)2004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被突破或接近突破,城市功能布局也亟需调整;(2)近年来城市多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快,需要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整合;(3)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上版总规已不适应。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2)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