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公平公正地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绩效,从而达到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成就感。第二条 适用范围1、对团队的考核,即对各项目公司、项目部和管理部门的考核;2、对员工的考核,即对除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所有正式员工(含公司外派至项目部和项目公司的员工)。第三条 考核周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第四条 考核原则1、公开性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加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3、沟通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制定考核指标,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促进绩效改善;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