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1.1加强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保公司锅炉及压力容器处于良好状态,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2.范围2.1适用于ACR范围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以及作业人员.3.定义3.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3.1.1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不含流体静压力).3.1.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3.1.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4.职责4.1质量部: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监察及压力表的检测和统计.4.2设施部: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安全主管及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负责执行本程序,确认有资质的委托方按周期进行鉴定,并保存相关记录。5.内容5.1使用的一般规定5.1.1锅炉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质量证明书(2)锅炉安装图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附件说明书及清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