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长城钻探工程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物资管理遵循“统一规范、归口管理、质量第一、服务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加快物资周转,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国内、国外生产顺利运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除固定资产以外公司生产经营、基建、维修和科研技改等活动所需的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外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物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管中心”)是公司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物资采购、仓储、供应业务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物资管理与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工作任务;(三)负责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四)负责拟定公司各项物资管理指标,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