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范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要求,完善检修过程控制和工作程序,防范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事故。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修以及必要的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安全管理。3 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机动能源科、检(维)修实施分厂、工程项目负责单位。4 工作程序4.1 编制检修方案(计划)4.1.1 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4.1.1.1停工大修,由检修分厂、机动能源科共同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报生产部,经分管生产总经理助理批准报请公司批准。4.1.1.2中修由分厂编制检修方案(计划),报请生产部及机动能源科审核批准,下达后实行。4.1.1.3 分厂一般抢修和日常维修,由分厂分管设备副厂长编制维修方案(计划),经分厂厂长批准后执行。4.1.2 编制检修任务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4.1.2.1 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4.1.2.2 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合理。4.1.2.3 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