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1、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经营生产目标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工作要求,引导员工制定、达成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目标,提高个人的工作绩效,从而提高股份公司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2、形成制度化的沟通渠道,使各级管理者可以有效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及发展方向,使员工可以了解上级对其工作的评价,可以得到有益的指导,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二条 原则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工作结果与岗位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第三条 指导思想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四条 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用于本办法1、股份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在试用期内的员工;3、在考核周期内出勤率不满1/2的员工;4、临时聘用人员、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