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普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文件国电集生2012311号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基层企业:为了加强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已使用液氨单位认真对照本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拟使用液氨的单位要关口前移,在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环节中认真落实本规定要求,切实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使用液氨的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管理区域内涉氨特许经营单位。非电力生产企业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基础上,仅对液氨储存、接卸、应急等重要环节、具体设施和安全防护做出要求。企业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