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学校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 施 细 则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零陵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二、基本原则1、坚持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向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育教学人员倾斜。三、考核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后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