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所属各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检维修承包商。1.3 应用领域本规定应用于全省系统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所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高处作业活动。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可参照执行。2 参考文件GB6095 一2001 安全带GB5725 一1997 安全网GB/T4200 一2008 高温作业分级JGJ80 一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统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三级: a) 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