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征求意见稿 )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黄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实验室(人员)工作量定额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其中,半天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一)高级职称实验室人员工作量定额承担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9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324学时;承担专业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8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288学时;(二)中级职称实验室人员工作量定额承担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8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288学时;承担公专业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7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252学时;(三)初级职称实验室人员工作量定额承担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7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252学时;承担专业课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为每周6节,每学期按18周计算,每学年21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