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工程技术系列各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工程技术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评审条件中,工程技术系列划为12类专业:机械工程、建材工程、煤炭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商业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畜产品工程、安全工程、地方铁路工程、地震工程。一、机械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机械设计、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电工测量,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监督、检验、销售、服务及技术管理等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二、建材工程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水泥、玻璃、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建材机械的制造加工、工程设汁非金属建材地质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