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镇双坑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白岩镇双坑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关于新生入学 1实行秋季入学。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为六周岁。 2学校招生在每年六月底至七月初进行,依据市局要求发布招生通告。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监护人须出示其户口簿、监护人及其适龄学童的户籍证件和幼儿园家庭联系册。 招生时不进行考试、不收报名费。为保障适龄学童的受教育权利,对有当地常住户籍、且其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本村的学童,除丧失学习能力者或虽有一定学习能力,但随着普通班学习难以适应者外,均招收入学。对随普通班学习难以适应的残疾儿童,与政府做好联系工作,转入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 3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工作,由家长向我校提出申请,凭有关材料(学前教育材料、户籍资料、暂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到学校登记,学校接收学生入学,给予学籍。 4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以级的组织形式为单式。学校不设重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