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设计、支护安全生产管理补充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采掘工程设计、强力推进支护改革,提高采掘装备水平,改善采掘工作面作业环境,实现科学、安全、经济合理开采,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采掘工作面设计第二条 回采工作面布置要按照合理集中的原则,充分考虑突出煤层防突、掘进施工的探放水及揭煤等影响因素,以利于快速掘进和安全回采。第三条 已经集团公司批复的采区工作面布置方案和接替顺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和调整开采顺序,以避免采区内后期接替工作面受老空水威胁和孤岛回采。第四条 新采区开采首采面必须布置在采区的最下部。设计为双翼开采的采区自下向上双翼跳采;若因条件限制,布置为单翼开采的采区必须和另一采区配采,且开采顺序为在本采区内自下向上进行回采。第五条 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技术主管部门会同生产技术部门严格按照采区方案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工作面设计参数。综采工作面及突出区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批复,整合矿井回采工作面设计由各分公司组织会审批复。回采工作面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遇到煤层变化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