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委中心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按照博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博教通字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考核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县教育局要求,我单位成立了以李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小学、幼儿园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经教职工代表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四、实施细则一、班主任津贴根据班额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