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立法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