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七】物权的民法保护()(P309)1物上请求权(2011年调整)(1)请求返还原物【案例1】老王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叶某,并将房屋交付给叶某使用,但是未办理过户登记;本案中,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老王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老王无权要求叶某返还房屋,因为叶某对房屋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案例2】老王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叶某,并将房屋交付给叶某使用,但是未办理过户登记;老王去世后,小王继承了老王的遗产,并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杜某,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本案中,叶某的占有相对于老王、小王而言是有权占有,因此老王和小王均无权要求叶某返还房屋;但是叶某的占有相对于杜某而言是无权占有,杜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要求叶某返还房屋。(2)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2债权请求权(1)物上请求权基于物权本身产生,因此其权利的行使不以相对人有过错为必要。债权请求权则多以相对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2011年新增)(2)在物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如果有标的物的实际损害,可以同时发生物上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故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并存。【考点八】所有权(P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