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三、合伙企业的设立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七、合伙企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八、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合伙企业的概念o 1997年合伙企业法规定:n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o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o 以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o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o 各合伙人之间利害相关、休戚与共。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1、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o 合伙企业在我国不是法人,而是在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特殊的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o 合伙企业是不是独立于合伙人之外而存在的一种法律主体? 2、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o 仅限于自然人投资兴办的合伙企业;o 不包括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