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 一、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遵循、协助供电企业的管理。 第二节 业扩报装管理 1、客户新装、增容用电时,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填写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 2、 供电所业扩员接到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后,进行初审,汇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然后将(高压用电申请)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专责处按程序审批。 3、 业扩专责在接到客户的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时,要及时填写电力客户业扩报装登记记录,根据需要组织用市场营销部、生产计划部、调度运行中心、安全监察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内部传递会签。 4、大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时间(从供电所受理用户的用电申请日算起)。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O个工作日。(供电所传递到市场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