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沟镇中心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沟镇中心小学的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第二章 入学和建档第三条 小学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对已有电子学籍档案的学生小学升初中的情况,参见后述升学说明。第四条 班级建档。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第五条 新生建档。各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相关说明如下:A. 学生编码。学生编码是识别学生的唯一标识号,学生转学、借读、升学等学籍异动均不改变学生编码。学生编码在新生新建档案时由系统自动分配。B. 学生类型属性。是指非普通就读生(随班就读、借读生、残障生等),新建学生档案时,务必录入正确。C. 姓名。学生在小学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D. 学生所在班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