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石家庄市电信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1997年1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信市场管理,保障电信安全畅通,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电信建设和管理。第三条保护电信设施是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检举破坏电信设施的行为。第四条通信业务经营单位应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通信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五条石家庄市电信局、县(市)、矿区邮电局是本辖区电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河北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的授权和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卫、技术监督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电信主管部门实施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