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 作业前必须详细检查浮石、炮烟、残(盲)炮,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二、 作业前检查机械设备,风水绳联接是否安全可靠,如有缺损者,必须修好后,方准作业。三、 在天井、溜眼口、各种井口及大断面作业时,必须检查好操作台和防护设施,确认可靠后,方准作业。四、 作业前必须清洗十五米左右的顶板和两帮。五、 严禁打残眼和老眼。六、 严禁打干眼,必须做到开钻先开水,停钻先停风。七、 作业面必须有充分的照明。八、 禁止不关风门移气腿。九、 双机或多机同时作业时,禁止同时打同一垂直线上的眼。十、 凿岩过程中,必须注意钎杆情况,防止断钎伤人。十一、 凿岩中,禁止其他人员到掌子头。十二、 打底眼时,必须清理干净矿石(毛石)防止误打残眼。十三、 凿岩中发现涌水甚急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十四、 超过七米的天井,必须做好漏斗、板墙、安全棚、梯子(拉槽井可不做漏斗)后方 可作业。十五、 超过十五米以上的天井时,禁止一人作业。十六、 双机或多机作业时,当某一台开眼门时,相邻机台应停钻,待眼门开好,岩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