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二、实施时间 2014-2015年。三、主要内容 (一)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1. 加强建设,严格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1)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2)急救中心(站)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和配置救护车,省及设区市设立急救中心,设区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或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救护车的配置达到福建省救护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