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甘肃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鼓励和调动科协系统及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使科普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服务,依照中国科协“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奖项设置本奖项设“甘肃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甘肃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奖励一次。二、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一)评选范围先进集体:市州、县区科协及所属团体;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其他单位。先进个人:市州、县区科协及所属团体工作人员;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人员;企事业科协工作人员;组织参与科普工作的其他人员。(二)奖励名额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名。推荐名额按150%的比例分配,各推荐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三、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A市州、县区科协1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