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为了理顺全公司人员进出、岗位安排与变动、劳动工资支付等项事务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全公司人力资源、定岗定编、劳动工资方面的的业务统一由企业管理处归口管理。全公司人员进出、劳动工资变动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字生效;定岗定编、职工公司内部调动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生效。一、人员进出管理1 用工类型1.1 本公司的所有职工分为外聘师傅和招收普工两类。1.2 外聘师傅系指:进厂前在其它钢铁企业从事多年技术或管理工作(含技术工种),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能独立承担本公司某项或多项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1.3 招收普工系指:进厂前未从事过钢铁企业工作或从事时间不长的人员。2 个人素质要求2.1 本公司职工必须身体健康,思想品质良好。2.2 招收普工要求学历在初中以上,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2.3 外聘师傅原则上不受年龄限制,但需通过各种方式证实其技术或管理水平。3 新职工入厂手续3.1 公司各单位根据定岗、定编和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