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1.1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高层建筑的规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1.2消防车道:1.2.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该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可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1.2.2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供消防车停留的操作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1.2.3 消防车道距高层民用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m且不宜大于15m。1.2.4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道要求时,可作为消防车道。1.3 消防救援场地:1.3.1每座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m的裙房,该范围内应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且两块场地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0m。1.3.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1.3.3消防车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