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高台县定平小学高台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小学、幼儿园。第三条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直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并由县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