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会计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会计报告,保证各公司提供的管理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及时,便于公司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财务情况,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浙江XXXXXX珠宝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编制和提供对内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管理会计报告)时,应当遵守本制度。目前包括:浙江XXXXXX珠宝有限公司(含宁波XXXXXX、上海XXXXXX等)、上海XXXXX石有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管理会计报告,是指本公司所属各成员提供给公司主要管理层使用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各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仍依照会计法和国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各公司财务人员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管理会计报告。各公司的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管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和内容第五条 管理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分析。第六条 管